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它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一级除外)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1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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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它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一级除外)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它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一级除外)审批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依据

《文物保护法》   第四十条第三款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条件 1、 借用单位为民办博物馆等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单位; 条件详细说明:无 2、 所借用的为本地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一级除外)。 条件详细说明:无
特殊环节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备注:1 A4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事项明确具体、加盖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2.收藏、借用双方协议书

  备注:1 A4 协议明确具体、加盖公章 填写具体完整、加盖公章  要求:原件(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3.拟借用文物的清单

  备注:1 A4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填写具体完整、加盖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4.文物保护措施、文物保存环境专家评估意见

  备注:1 A4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复印要清晰,与原件相符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备注:1 A4 原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内容要明确具体,委托人要签字。 该材料已列‘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复印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备注:1 A4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 复印要清晰,与原件相符。 该材料已列‘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复印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7.授权委托书

  备注:1 A4 原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内容要明确具体,委托人要签字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一窗受理人员 当场
审查与决定 社会听证,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审查公示 林根、林永祥、王则尧、王世冲、周丕铧、陈容凤 30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 审查 林根、林永祥、王则尧、王世冲、周丕铧、陈容凤 3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 决定 林根 3工作日
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受理当场,审查1个工作日,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0591-22061030
投诉电话 市、县效能办:0591-12345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0591-22060025、0591-22060029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非常驻部门及联办事项综合受理窗口70号
乘车路线 公交站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185、189、602、517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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