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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审定〈鸿尾乡南湖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侯建综〔2022〕132号)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鸿尾乡南湖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抓紧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批复。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