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闽侯县第三批、第四批、律师事务所批次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1-12-16 08:47 来源: 闽侯县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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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16 08:47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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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等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结合已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情况,2020年闽侯县第三批、第四批、律师事务所批次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福州恒信德贸易有限公司272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16122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闽侯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
    公示期我县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我县尚无法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的企业及其他社团组织,应于12月底前登录网络申报平台(就业通:http://www.fjjyt.net)及时确认银行账号信息,以便我县对已确认银行账号信息的参保单位分期分批公示发放。

公示电话:0591-62091920 

 

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来访接待处: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来信投递:滨江商务中心C栋108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政编码:350001

 

2021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