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2号)文件精神,对我市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程文海350121198509*****9为享受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已登记失业的失业人员,符合申请条件。按照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880元/人/月,给予2022年10月、11月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62091913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投递: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350100)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