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2-10-14 09:26 来源: 闽侯县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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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 号)第二条第十三款第三点: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第六条第三款: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 。                                     

  二、服务对象

  就业登记服务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人员;

  (二)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

  (三)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就业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从事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合法社会经济活动。就业服务是指通过提供服务措施,以满足劳动者就业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需求的行为。就业登记是指对劳动者的就业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的过程。

  三、申请条件

  (一)劳动者从事个体(私营)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到就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二)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自新招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四、办理材料

  (一)劳动者个人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线下办理提供就业登记表,线上办理在办理页面填写有关信息。

  注:线下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线下线上均提供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注:附件1下载就业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或网上平台,提出就业登记申请。

  (二)受理

  工作人员查看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时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

  七、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18窗口)。

  线上办理: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fj99.org.cn)。

  八、咨询电话

  0591-22060967

  九、监督电话

  0591-22982284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