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简介

时间:2023-05-12 16:10 来源: 闽侯县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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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12 16:10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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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补贴项目

  (一)岗前培训

  组织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本次失业保险增员时间不超过1年)开展以通识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二)岗位技能提升(互联网+)培训

  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参考标准: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三)企业直补

  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类型和等级给予企业补贴。

  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不超过30%。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根据毕业(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技能等级,向人社部门发起补贴申请。人社部门按照中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渠道

  企业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px.fjrst.cn/)注册系统账号,进行网上申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

  咨询电话:0591-22928076(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楼211

  二、培训机构补贴项目

  (一)项目制培训

  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及去产能职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等十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考标准:就业技能培训1000元/人;创业培训1200元/人。

  (二)就业技能培训

  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列入人社部门公布的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机构目录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参考标准:500元/人。

  申请渠道

  培训机构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px.fjrst.cn/),进行网上申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

  咨询电话:0591-22928076(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楼211

  三、个人补贴项目

  (一)见证补贴

  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市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上浮)195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上浮)26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上浮)39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申请渠道:

  方式一:劳动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提交申请,无需提纸质材料。

  方式二:劳动者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台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1-62091915(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参考标准: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我市紧缺工种急需的职业 (工种) 培训补贴标准上浮50%。

  申请渠道:

  方式一:劳动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提交申请,无需提纸质材料。

  方式二:劳动者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台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海峡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591-62091915(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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