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35号),现对我县2021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县级财政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拨付。
举报电话:
1、闽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中队 电话:22066972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22982485
附件:闽侯县2021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县级财政补助分配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