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42号),现就我县发放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拨付。
举报电话:
1、闽侯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卫中队,电话:22066972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电话:22982485
附件:1.2023年度闽侯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县级财政补助分配表
2.2023年度闽侯县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发放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