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竹岐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以及《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品牌农业补助经费拨付对象的函》(闽绿函〔2022〕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闽侯县春阳农业综合有限公司奖励经费1万元、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奖励经费1万元,合计2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支出。请加强资金监管,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