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我县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35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就我县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抓紧抓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扎实做好筛选、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完整。
三、严格时间要求。各乡镇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档及推荐名单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
联 系 人:刘剑东
联系电话:22982622
邮 箱:mhjgz22982622@163.com
附件: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352号)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林业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