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精神及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和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闽侯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农综〔2022〕51号)、《关于开展闽侯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农综〔2022〕52号)文件要求,通过主体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拟定闽侯县养心生态农业园家庭农场、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金宁剑茉莉花家庭农场等2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补助单位,拟定闽侯县廷坪乡马厝果蔬专业合作社、闽侯怡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两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补助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界监督,公示时间为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