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及《关于开展闽侯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农综〔2023〕72号)、《关于开展闽侯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农综〔2023〕79号)文件精神,通过主体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拟定闽侯县仙峰果场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拟定闽侯县大湖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单位。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 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62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