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大湖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承担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及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闽侯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农综〔2023〕79号)文件要求,经现场验收,认为闽侯县大湖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支持建设的内容要求,拟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下达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每家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为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电话:0591-2298262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