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编号:FZ2024N0045)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文件精神,在企业自愿申报,各乡镇审核把关,我局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拟推荐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县原味综合农场三家公司申报2024年度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经费,申请经额合计44万元。其中: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获得2023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拟申报奖励补助20万元;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绿色食品,拟申报奖励补助20万元;闽侯县原味综合农场获得绿色食品,拟申报奖励补助4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9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安监科 2206717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