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5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61号)精神,共下达我县奖励资金230万元。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联合印发《闽侯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侯农综〔2023〕78号),通知各乡镇组织申报。大湖乡政府推荐上报了4家养殖场,经专家评审,现拟同意安排4家养殖场建设,奖励资金186.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22982485。
附件:闽侯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闽侯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单位 |
地址 |
项目建设内容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1 |
大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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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连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箬洋村 |
自动料线1套和智能雾化成套设备。 |
34 |
2 |
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马乾村 |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1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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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兴盛天兆猪业有限公司 |
江洋村 |
赶猪通道、猪粪泵送系统、智能化人员洗消隔离设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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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后洋村 |
保育舍自动送料系统、育肥舍和母猪区外输送送料系统。 |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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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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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