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文件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新要求的通知》(编号:FZ2024N0241号)工作办理通知单的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4.648万元(补助能繁母猪581头),该项目按照《闽侯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实施,项目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请各有关乡镇组织企业按照补贴方案进行重新申报。
二、2024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下达资金8万元(补助能繁母猪1000头),该项目根据《关于推进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进行重新调整,请各有关乡镇组织企业按照补贴方案进行申报。
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以上两项申报材料交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瑛煜,联系电话:13599067190
附件:关于推进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