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评选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2〕83号)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拟推荐闽侯县福宇叶绿菜专业合作社、闽侯县农兴果蔬专业合作社、闽侯怡丰农业专业合作社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2022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范社评选对象;拟推荐闽侯县金田锦辉农场、闽侯县大湖良辉家庭农场2家家庭农场作为2022年度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1-2298262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