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82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240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收到福建省闽侯县青口第二茶厂申报项目,申报“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新购置茉莉花茶生产加工等设备项目补助资金”补助金额60.6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30日。
监督电话: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22982639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