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精神,2023年12月19日我局联合鸿尾乡有关工作人员对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鸿尾乡桥头村、溪源村新建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了验收,12月20日我局联合荆溪镇有关工作人员对闽侯县荆溪爱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在荆溪镇关东村新建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鸿尾乡、荆溪镇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验收情况表
建设单位 |
项目地址 |
验收日期 |
申请验收面积(亩) |
新建大棚类型 |
补助标准(万元/亩) |
实际验收 面积(亩)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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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县级配套 |
省级 |
县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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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鸿尾乡桥头村、溪源村 |
2023年12月19日 |
70 |
省定温室大棚一 |
0.6 |
0.4 |
68.96 |
68.96 |
/ |
|
41.376 |
27.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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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荆溪爱园蔬菜专业合作社 |
荆溪镇关东村 |
2023年12月20日 |
25 |
省定温室大棚二 |
0.45 |
0.3 |
20.67 |
15.5025 |
不符合申报的省定温室大棚一标准,现场评定符合省定温室大棚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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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5 |
6.201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
监督电话: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22982639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