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专项及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其中食品包括糕点、熟肉制品、蜜饯、粮食加工品、饮料(自制)、发酵酒、饼干、蜂产品、肉制品(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方便食品、豆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具、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坚果制品)等,共抽检304批次,其中合格299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36%。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闽侯县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表(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