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侯县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8-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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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县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按照省药监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市局市场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严监管、强能力、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1.对上一年度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应纳入本年度的监督检查计划。

2.对药品零售企业应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每年不少于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对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全部进行检查;市局组织开展不少于10家零售连锁总部延伸检查。要加强处方药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局《转发<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清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

3.应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信息化追溯。药品重点零售经营企业在追溯平台入驻率达95%以上,重点产品扫码率达90%以上。试点开展网售药品追溯工作。

4.要抓好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儿童用药、疫苗、医疗美容用药品等重点品种的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监管

要继续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清网”集中治理,继续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强化药品网络监测线索处置,督促指导企业通过“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信息报告,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劣药品及禁售药品、重复使用电子处方、未凭处方销售、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探索开展对网售企业的监管方式,试点开展网售药品抽验工作,持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

三、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1.对医疗机构,应结合药品使用环节“清规”行动,对其购进、验收、储存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年检查数不少于辖区内医疗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进行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购进和使用麻精药品的,应及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2.对接收、储存疫苗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3.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宣贯指导,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要严格监管,联动推进基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4.紧盯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加大中选药品抽样力度;加强中药颗粒剂、特殊药品质量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年应开展至少一次的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医疗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素追溯工作。

四、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

要结合化妆品经营环节“清责”“清网”专项行动、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和其他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较大规模商超、美容美发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监管,突出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进口化妆品质量监管。

1.认真排查重点风险隐患。对辖区重点风险隐患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建立重点风险隐患清单。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对照法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改正不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虚假宣称、经营者自制化妆品、经营假冒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化妆品等行为。

2.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要按照《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制定的风险分级标准确定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按规定频次开展监督检查。

3.建设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每个平原区要以化妆品专卖店(专柜)、母婴用品店、美容店、美发店、商场、超市、药店、小商店等线下化妆品经营主体为对象,建设不少于1家不同经营类型的联系点。通过联系点建设,力争达到“六个提升”的工作目标

4.建立健全吹哨制度,助推化妆品行业规范经营。对多次被投诉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开展重点约谈;利用市场监管E治理平台,开展化妆品有奖举报;推进化妆品行业志愿者队伍建设;利用不良反应监测平台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推进对应产品的风险排查。

五、深化“三医联动”

持续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扎实推进健康福州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持续推进将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考核指标,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处方药经营等行为的监管力度,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背后的质量乱象。

六、强化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要积极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主动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带教训练”的实战培训,通过“以老带新、交叉互查、延伸抽查”等实地检查的方式,持续推进药品监管骨干能力建设,加强一线监管人员实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药品流通监管队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培训宣贯。

七、持续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持续落实市局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的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县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我市药品零售连锁率,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推进国家药监局《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服务发展成效。积极支持配合福州自贸区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向上争取有关药品项目建设。支持配合工信等部门及县政府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