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作出依据 |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 行政命令下达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1 | 福建大金湖游浆豆制品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立即停止建设 | 2021.12.27 | 闽榕侯环限改〔2021〕91号 |
2 | 福建天天优运输有限公司 | 未经许可夜间施工噪声超标 |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禁止夜间在居住区域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 2021.12.27 | 闽榕侯环限改〔2021〕92号 |
3 | 星原(福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未经许可夜间施工噪声超标 |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禁止夜间在居住区域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 2021.12.27 | 闽榕侯环限改〔2021〕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