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方舟学校、闽侯县上街贝贝幼儿园等33所(详见附件)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根据国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告以上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自动废止。举办者应依法向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注销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持办学许可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附件:闽侯县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名单
闽侯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