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根据《闽侯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侯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闽侯县教育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带头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坚持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 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督查指导
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
责人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一并强调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到基层学校开展调查研究、考核评估等工作时一并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要在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等重要时点、敏感时点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问题学校迅速整改安全隐患。
三、 进一步细化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请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
本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层层细化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努力营造“人人重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的“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今后干部因工作或职务变动时由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各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请于5月25日前纸质盖章报局学安办,小学学区只须报学区级清单。此清单作为学校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闽侯县教育局
2020年5月8日
责任制职责清单
一、县教育局党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全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考核权重。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与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调动人员积极性。
(五)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师生生命、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县教育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及措施。
(二)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全局,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相应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领导和督促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三)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大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体系,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对在改善安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制定完善有利于学校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组织安全重点领域(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梯安全、防溺水等)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负责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七)督促指导学校加强生物、化学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品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八)健全学校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职责。
三、闽侯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
(一)谢林生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
2.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本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本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资源配置、科技创新、行业政策、宣传教育等各方面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
5. 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教育部门及所辖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落实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6.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能力。
7.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及业务指导的各类学校加强生物、化学试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8.推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9.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本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时,按规定报告,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调查处理等工作
10.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目标管理等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1.对分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民办教育、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民办学校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知识产权,学前教育,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综治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督导,语言文字等安全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
①指导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督促做好学生学习、实习、见习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②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育综合督导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县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专项督导,实施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督导问责机制。督促学校开展扫黑除恶、平安综治工作。
③督促学校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④指导运动队、体育赛事活动等制定训练、排练、比赛安全保障方案、防范预案,组织、指导、协调运动队做好训练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⑤指导学校及时掌握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校、涉教、涉生等突出信访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⑥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预防和监测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开展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学校做好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做好文艺表演以及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等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⑦每季度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
⑧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局党组指示,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2.对分管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中等教育、国防教育、考试、招生、营商环境(学生就学)、教师培训等安全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
①指导中小学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实安全教育教材、课时、师资到位。
②指导教学、教研活动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督查高考、中考、会考等考试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试卷安全保密。指导做好各类教育考试考务安全,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并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处置。
③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局党组指示,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④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陈艳晓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
对办公室(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外事)、干部队伍建设、教师工作与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信用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绿色校园、共青团(少先队)、红十字,学校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安全、防震减灾,教育关工委等安全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审核师生团体外出活动申报材料的安全预案、应对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指导学校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安全教育与思想品德、法治教育有机融合,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
4.指导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心理有问题或者行为举止异常的学生,防止发生校园极端事件。
5.指导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健全学校学生欺凌防治机制,防止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指导学校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保持教师思想纯洁、队伍稳定。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与教育,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以及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6.督促学校开展国家安全、禁毒、防震减灾具体工作。
7.做好人事招聘、岗位设置、人事调整、教师流动等方面安全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确保严格规范和公正公平,不发生矛盾隐患和不稳定事件。
8.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目标管理等工作。
9.每季度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
10.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局党组指示,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指导做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11.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职责。
(四)王若枝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1.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并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支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3. 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职责。
(五)方宗群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对分管学校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两违”整治、节能等安全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舍基建工地安全管理,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将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中,优先落实学校安全规划。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局党组指示,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3.每季度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
4.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职责。
(六) 林信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对分管财务、教育经费核算、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统计、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对口协作、医保社保,教育信息化、教学设备、大数据(数字闽侯)、智慧教育、教材教辅征订(中教科、初教科配合),机关行政后勤、效能建设,教育工会、妇女工作等安全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指导教育局、学校加强财务室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学校财会人员财务规章和现金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保障财务、资产安全。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指导开展校园贷整治、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加强对实验室、图书室、功能室、教学设备和危化品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使用。推进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指导学校工会做好相关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无事故。
4.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及时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局党组指示,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5.每季度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
6.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职责。
(七)刘立开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安全方面工作。
按照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督查和指导联系点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县教育局职能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
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对本县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责任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内,负责指导和监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江琳 办公室负责人
1.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对局机关各类学校安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2.指导学校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3.及时转发防台风、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文件,会同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做好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御处置工作,按要求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应急工作信息。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赵坤 德育科负责人
1.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指导中小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防治校园欺凌的思想教育,指导学校落实防性侵、
防范邪教、禁毒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牵头有关科室对本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现场踏勘并形成踏勘意见。
3.在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法制校园创建中突出安全
法制教育内容,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温少峰 人事科负责人
1.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咨询学校安全工作部门意见,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做好人事招聘、岗位设置、人事调整、教师流动等人事方面安全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3.加强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确保严格规范和公正公平,不发生矛盾隐患和不稳定事件。
4.负责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安全意识,指导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和安全课程教学师资培训。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中突出安全法制教育内容,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5.协调指导县属学校设置安全保卫机构,合理配备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6.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许宝强 规建科科长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舍基建工地安全管理,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做好校舍基建工地项目建设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整改,加强对校舍动态监管,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将公办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中,优先落实学校安全规划。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陈潇冰 计财科(含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
1.负责指导学校财务安全和有关财务设施设备安全保障,负责检查督促学校的资金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有效投入。
2.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在各学校师生群体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活动。
3.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王丽珍 考试办主任
1.指导、督查高考、会考等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并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处置。
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试卷安全保密。
3.分析、应对高考综合改革形势,并做好相关工作。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七)王剑锋 中教科负责人
1.指导、督促中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指导中学安全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
3.指导、督查中考考务工作,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制定有效政策并宣传解读到位。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1.指导、督促小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指导小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
3.做好小学、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制定有效政策并宣传解读到位。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九)黄永锋 成教办主任
1.指导、督促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指导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2.指导、督促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民办中小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指导安全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
3.督促学校开展扫黑除恶、平安综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涉校、涉教、涉生信访维稳工作。
4.指导、督查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学习或实习(见习)的安全管理。关注民办教育办学动态及资金状况。
5.做好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时制定有效政策并宣传解读到位。
6.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李胜 体卫艺科负责人
1.指导、督促学校做好体育教学安全工作,抓好学生重大文体活动、体育竞赛安全管理,督促学校检查设施安全,会同中教部门做好中考体育考试的安全管理。
2.指导、督查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场地等安全管理,做好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3.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健康教育,落实学生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预防和监测工作,预防各种传染病发生。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程胜利 学安办负责人
1.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协调有关科室依法依规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职责,组织
学校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
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涉及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与执行情况。
4.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
课程,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5.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各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6.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防控、校园及周边
重点人群安全管控。督促学校落实校园治安、反恐、危化品、校车及交通、防溺水、消防、防欺凌、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加强重点时段与属地执法部门联防联控。
7.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处置工作。
8.组织做好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状的签订和验收工作,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9.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1.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增加学校安全投入,督促指导责任区责任督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2.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3.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三)谢乾平 电教馆(教仪站)馆长
1.负责组织的电化教育研讨活动师生的安全管理。
2.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校内监控系统维护、升级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3.指导、督查学校化学药品和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和图书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装备方面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1.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来电办理,参与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机制,局各科室落实分片挂钩联系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督查和指导挂钩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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