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16号)要求,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通知》精神,成立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认真谋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正确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加大手机管理宣传力度,针对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目的意义、具体规定等内容开展对教师的宣传培训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熟悉本校学生手机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二)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学校宣传栏、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途径加强教育宣传,把合理适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与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多做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手机,避免简单粗暴和一刀切。
三、制定管理办法
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措施。管理办法需明确以下事项:
(一)中小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在校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的需求进行综合研判,申请流程由各学校具体规定。
(二)校内手机保管规定。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后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保管装置、离校领取方式等具体内容。寄宿制学校应制定学生手机在生活区的使用管理办法。
(三)校内沟通联系方式。各学校应充分考虑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寄宿生在校内与家长的通话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校园内沟通联系方式,包括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生管人员热线等便于学生在校内与家长联系的途径。学校提供的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应广泛告知教师、家长及学生。
(四)对课堂教学和作业的管理规定。各学校应对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等做出相应规定,包括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等。
四、注重家校沟通
一是各校要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共育工作范畴,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让家长认识到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引导家长配合学校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规定。二是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使用手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提形成教育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导范围,把手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融入对学生的评价及文明班级等评价中,要将落实家校联系、不得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等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中。督导室将对各学校落实手机管理工作的成效进行督查,并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评及文明校园评比。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