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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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闽侯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闽侯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系统集成,围绕“六稳”“六保”,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先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好办事的一流营商环境,确保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为新时代滨江新城建设蓄势添能,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宽准入”原则。聚焦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施工许可、登记财产等市场准入关键环节,压缩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准入便利化水平。

  (二)坚持“优服务”原则。从“能办”向“好办”、“通办”向“智办”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性。

  (三)坚持“稳预期”原则。聚焦融资服务、跨境贸易、人才服务、市场监管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重保护”原则。聚焦企业知识产权、执行合同等重点领域,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企业群众“能办事”

  实现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范统一、平台功能不断优化,构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相融合的新型监管机制。

  1.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福州市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指引。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2.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范统一全县集中采购目录,完善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规则。统一工程领域招投标行业交易规则,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秩序。探索建立“评定分离”等制度,强化招标人自主权。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推进招投标活动在线监管。

  3.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监管、“一站式”抽查。加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引导、规范企业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推动企业群众“快办事”

  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推进电子政务资源合理配置,信息化应用场景大幅拓展,政务数据协同汇聚共享,更多事项实现集成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市内通办”,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调整更新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优化“五级十五同”审查要点标准,提升审查要点实际应用成效。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系统,进一步拓展“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范围。全面对接入驻省网办事大厅的“跨省通办”“省市内通办”事项,配合推广“异地代收代办”省内通办模式。

  2.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着力打造智慧化、协同化、便民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拓展智慧审批服务应用,探索线下服务大厅提供远程在线服务,推进秒报秒批一体化和“智能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帮代办机制和适老助残服务功能,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把“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和“好差评”等制度履行到位,把“办事不求人”落到实处。

  3.实现“一网好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的事项占比。配合推进共享云表单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政务服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政务服务 APP 开放式应用平台,推广部署便民服务自助站点。推动部分高频事项试点远程身份核验。推进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电子签名体系,将县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增材料、新归集电子证照,纳入“免于提交”范围。

  4.优化电子政务资源配置应用。集成优化政务网站和政务网络,实行统一管理。推动政务数据协同汇聚,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应汇尽汇”。推广使用“福建码”,构建高频场景应用。围绕社会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医疗、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拓展“互联网+”应用。

  (三)营造开放包容的要素环境,助力企业群众“办成事”

  持续改善普惠创新环境,不断增强旗山湖“三创园”等载体功能,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度;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让高端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市场主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1.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度。实施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完善干部驻点服务驻地院校机制,按照“一院校一专班”原则,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在孵企业的认定或备案条件,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不断提升创造能力。

  2.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小微企业线上融资渠道,提升“信易贷”“金服云”“产融云”“银税互动”等平台服务功能,推动银行业机构开发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做好纾困政策实施和接续。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纳入金融监管部门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内容。

  3.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优化用工环境,加强援企稳岗,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推动灵活就业,开展部分职称系列社会化评审。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加强产业领军团队、产学研联合创新团队、特级后备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的培养和遴选,贯彻实施海外优秀青年来闽学术交流计划。

  4.开拓创新便利的园区环境。抢抓全球产业链重构机遇,提高产业综合配套能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围绕产业提供系统服务,针对园区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融资、技术、市场、人才等薄弱环节,搭建起招商服务、人才服务、创业培训、风险投资、公共技术、技术交易、政务服务等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园区产业链竞争力。

  (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群众“好办事”

  深化司法配套,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强化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秩序意识,营造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

  1.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诉讼服务迭代更新,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造“一网通办”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让市场交易更加公平公正,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关系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增强市场交易的可预见性,更好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

  2.构建高效破产审理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堵点,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府院联动模式,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机制。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探索实施简易破产程序,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3.强化权益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会共治协同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进和完善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保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逐一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营商办、县效能办对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体验评估、评测,强化评测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县委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要深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巡察和一线干部考核,注重跟踪评估、督查落实。

  (三)强化宣传推介。县委宣传部、县营商办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闽侯营商环境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闽侯投资兴业的吸引力,树立闽侯营商环境的品牌。

  附件:闽侯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