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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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位:

春节、元宵节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全力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是中国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将隆重召开党的二十大,具有极端重要的政治意义。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是大势所需、职责所系、民心所向。当前春节、元宵节日益临近,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各类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抢工期、赶进度。受疫情影响和政策要求,一些企业节日期间正常生产,大量异地工作人员就地过年,群租群住、探亲访友、焚香祭拜、聚餐活动增多,用火用电频繁,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紧盯“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将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紧盯重点场所,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突出防控重点,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养老院、文物古建、旅游景点等高风险场所,督促单位节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重点部位值班驻守和重点时段防火巡查。各部门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检查组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特别是对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跟踪整改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防“小火亡人”,加强基层薄弱区域火灾防范。针对入冬以来全县居民家庭、沿街门店等场所火灾多发特点,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巡防保安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加大对居民楼院、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房屋的防火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全面排查电气线路隐患,及时查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楼梯和疏散通道内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尤其要针对自建房内的各类祭祀活动进行排查。针对前期排查的老弱鳏寡老人,节日期间要落实消防安全实名看护措施,督促监护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人员的用火用电监护,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四、强化宣传提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火灾特点,区分人群、时段、场所,突出宣传重点,分众精准施策,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通过播发公益广告、火灾警示片,发送提示信息、手机短信、设置 LED、张贴宣传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节日消防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春运春节消防安全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要发动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居民家庭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春节元宵节期间典型火灾案例

 

春节元宵节期间典型火灾案例

 

1.2019年2月5日(初二),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北街村一居民住宅因夜间在客厅内祭祖点蜡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过火面积6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9万元

2.2021年2月14日(初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景区临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原始部落文化旅游区因8岁小孩在古寨玩火引发火灾,火灾烧毁老寨房屋104间,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13.48万元。

3.2021年2月16日(初五),山东省禹城市鬲津社区富康蛋糕房因酥油斗烛引燃神龛及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148.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