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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02-24 14:33   来源:闽侯县    字号:T|T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村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

  (二)负责本镇的经济管理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经济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努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推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

  (三)负责本镇的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负责本镇的社会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本镇的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征兵、民兵预备役、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民族宗教、人口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实施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五)负责本镇的社会事业管理工作。落实本镇的教育、科学、文化、旅游、体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负责本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社会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朱小珊(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程章春(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叶邦楚(人大主席候选人):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发改、重点项目、小城镇建设、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园工作;分管部门:白沙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重点办。

  负责大目溪村、院埕村、汤院村包村工作。

  林勇坚(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分管党建、宣传和精神文明、统战、人武、宣传、社会稳定、整洁闽侯、农村人居环境,污水处理、环保,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外事侨台、民族宗教、群团、机关党建、机关后勤、机关效能、便民服务中心、环卫等工作;分管部门:党政办、党建办、人武部,团委、妇联、工会、老干部、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机关支部、便民服务中心、环卫所、环保站。

  负责上寨村、新坡村包村工作

  叶锦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江崇寿(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协助镇长负责镇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绩效、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国土、规划、城建、市政、特色小镇建设指挥部、安置房、转产转业生活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等具体工作;负责部门:安办、国土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

  负责溪头村包村工作。

  陈再伯(政法委员、副镇长候选人):负责社会稳定、综治信访、反邪教、禁毒、12345平台、消防,负责行政执法、城管、清违、电力等具体工作;负责部门:综治办、信访维稳中心、清违办、流动人口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协调联系白沙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白沙供电所、城管中队、保安队等单位。

  负责梧桐下村、大目埕村包村工作。

  苏长金(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政办、农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政(人社、慈善等)、公租房工作、党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党建、组织人事、党校、工青妇、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交通(船管站)、招标等具体工作等;负责部门:党政办、乡村振兴办、畜牧站、社会事务办公室、慈善总会、劳动保障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经管站、农机站、水产站、党建办、团委、妇联、工会、残联、老干部、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招标办、交管站、船管站、邮政局等。

  负责林柄村、井下村包村工作。

  赵敏洁(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体旅游、广电、地方志、教育等具体工作;负责部门: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协会等,协调联系广电站、闽侯四中、白沙中学、白沙学区等单位。

  负责白沙社区、木帆社社区包村工作。

  陈维彬(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国防动员、民兵,市场监督、地震、气象、水利(防灾减灾)、河长办、卫计等具体工作;负责部门:人武部、双拥办,水利站、排涝站、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计生协会等,协调驻军单位、市场监督所、卫生院等单位。

  负责孔元村、闽兴社区包村工作。

  程志东:负责对口协作工作。

  陈光镜(副镇长候选人):暂未分工。

  陈震(副镇长候选人)暂未分工。

  林依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林业具体工作。负责部门:林业站等部门;协调联系白沙国有林场、林业派出所、林业检查站等单位。

  负责联坑村、坑头村包村工作。

  唐立球(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抓好行政执法、城管、清违相关工作。

  负责白沙村包村工作。

  邓信贤(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美丽乡村、砂石、全域旅游等工作;负责部门:美丽乡村办(宜居办)、砂石办。

  负责汶溪村、马坑村包村工作。

  陈新国(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唐举村、上岐村包村工作。

  林水金(三级主任科员):乡村振兴、统计、经信、商务、抓促、招商、财税等工作;负责部门:经济发展办、财政所、企业服务中心;协调联系白沙税务分局、工行分理处、信用社等单位。

  负责楼格村、大濑村包村工作。

  陈  芳(司法所所长):协助抓好疫情防控、智慧闽侯、科技等具体工作;协助抓好信访维稳,协调联系卫生院。

  负责云头岭社区、洋石村包村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由相关镇领导负责。

  三、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工作;承担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服务、党委(政务)信息、督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台港澳、意识形态、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负责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91-22951127;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213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的管理、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障、老区建设及其他民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老龄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5******583;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203

  (三)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执行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分析本镇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和邪教组织、人员活动情况;指导、督促、检查本镇的平安建设及网格化管理等综治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协调本镇的法治宣传、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及各类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本镇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工作职责的落实;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江先生,联系方式:18******785;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303

  (四)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负责农业、水利、林业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及河长制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防火、防台、防汛抗旱和农业灾后生产恢复。负责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解决乡村振兴重点难点问题,负责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完善本镇治理体系、调整农业结构等工作的协调落实;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098;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208

  (五)财政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本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本镇单位预尊执行,编制 财政决算;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本填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本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本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负责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5******117;办公地点:镇政府大楼306

  四、事业单位设置

  (一)闽侯县白沙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闽侯县白沙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综合文化站、综治中心)。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相关工作;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科学普及、推广先进技术、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承担本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本镇综治、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本镇审计、统计、年报具体工作。

  (三)闽侯县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本镇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建设、文化、人口、计生、教育、劳动保障、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本镇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常组织协调公安、农业、林业、市场、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镇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1-22951127;传真:0591-22951242;电子邮箱:mhbszdzb@163.com

  地址:闽侯县白沙镇安平路231号

  六、办公时间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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