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0-01-21 09:25   来源:闽侯县    字号:T|T

  闽侯县人社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基金监督财务管理科、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工伤保险科等10个科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人员选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制度,初步审核报请县政府批准的处分;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普法宣传、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局信访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行政权力清单修改意见;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四)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科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省、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组织或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

    贯彻执行与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按规定管理参保职工退休相关工作;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五)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

    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六)人力资源开发科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贯彻执行省市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贯彻执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担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培训工作。

(八)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审核县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标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

(九)工资福利科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统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相关业务工作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退休千部活动中心管理工作。

(十)工伤保险科

    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标签: 收藏 收藏 】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501210001   公安备案号:35012102000210  闽ICP备12018076号-1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闽侯县数字闽侯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