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精神,优化台胞子女申请入学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
二、申请条件
父母及子女同时持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就读闽侯县区域内的公办学校。
三、申请流程
(一)由适龄儿童父母向闽侯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需填报《闽侯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闽侯县教育局。
(三)闽侯县教育局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及所居住辖区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就读,具体招生办法参照《闽侯县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和《闽侯县2024年初中招生办法》。
四、申请材料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闽侯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
(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
五、办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申请材料并填报就读意向申请表(若由除父母外的其他亲属代办,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时间:2024年8月6日前申请(正常工作日办理)
地点:闽侯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919)
(二)按照各校发布的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招生咨询电话:闽侯县教育局初教科 0591-22060428。
附件:闽侯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闽侯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