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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侯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关于印发闽侯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侯教〔2019〕166号)精神,2024年秋季,我局结合学区上报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情况,已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开展认定工作。现针对上街学区补充申报的情况,经审核,决定增补闽侯县上街文明村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闽侯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