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第一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9-0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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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文件精神,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且当前经营场地与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一致,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资助。我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对申报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闽侯县上街四三六六美甲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及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闽侯县上街四三六六美甲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该公司法人代表黄国荣,2025年6月20日从福州大学毕业。经网上比对和现场实地考察,该企业至今已持续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当前仍正常经营。该公司法人代表符合补贴条件,现拟向该公司法人代表发放创业场地租用补贴5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监督电话:62198999。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