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林涛,徐道明因保管不善,将侯国用(2008)第1981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林涛,徐道明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