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东先因买受朱润藩的农村个人住宅,申请将坐落于闽侯县祥谦镇琯前村溪乾55号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该土地证证号:侯集用(2002)第166089号,房产证证号:侯房权证H字第1107262号,系朱润藩和林连金夫妻共同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朱东先、朱润藩、林连金提供的证明材料,拟确认上述不动产产权全部转移给朱东先,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本次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 月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1-22989787)提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