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关于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解读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8-2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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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闽侯县关于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进行以下说明:

一、出台背景

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服务站建设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涉及到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我县参照相关县区做法出台制度,规范扶持奖励措施。《闽侯县关于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效能办、县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热烈关切,对若干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闽侯县关于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并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

二、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为更加有效地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县重点战略区域,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精神,参照其他县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2.人才绩效考核工作的需要。

三、主要依据

1.福州市人民政府《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榕政综〔20171874号)

2.省财政厅、省科协《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7号)

3.晋安区人民关于印发《晋安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四、确立的主要内容

1.明确闽侯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日常管理服务事务。

2.明确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的定义、职责。

3.明确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县级财政配套奖励。

4.明确经费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职能划分

5.明确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考核时限。

五、对重点条文的解释说明

1.院士(专家)工作站

是指符合《福州市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申报条件,由市政府组织评审认定并作为省对市、市对县人才绩效考核指标的工作站。           

2.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

是指符合《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管理办法》,由省、市科协组织评审认定并作为省对市、市对县人才绩效考核指标的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