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闽侯 发布时间: 2022-09-2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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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福建省2022 年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9 月24 日

 

  福建省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我省第二版常态化防控方案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疫情防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关于健康短信提醒

  (一)省通信管理局要牵头做好全省疫情防控短信发送工作,发送范围涵盖机场、动车、高速、国省干线等入闽通道。省卫健委要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防疫提醒短信内容模版,提醒省外入(返)闽人员从自身健康角度出发提前做好入闽健康申报和个人防护,配合相关市、县(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检”。省通信管理局根据短信模版内容组织向省外入(返)闽人员发送防疫健康提示短信,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发送健康提醒短信。若发生突发疫情,各地可根据实际发送相关健康提醒短信。

  二、关于科学引导人员出行

  (二)省内均为常态化防控状态下,省内人员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在省内有序流动。

  (三)倡导群众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避免前往境外和省内外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

  (四)省内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居) 委员会和所在单位报备,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我省有序流动。

  (五)对从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员严格落实“7+3”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要落实“隔离点-车站-目的地”闭环转运,交通检疫组提前2天向目的地通报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信息,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返回属地后要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居)委员会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来自省外高中低风险区的人员要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即对高风险区入(返)闽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区入(返)闽人员实施7 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低风险区入(返)闽人员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三、关于学生健康管理

  (七)省内均为常态化防控状态下,省内学生在健康码绿码、 体温正常以及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在省内有序流动。

  (八)各级各类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放假时间,同时通过科学合理安排文娱生活,引导学生国庆期间在本地过节,做好留校过节学生生活保障和健康宣教。

  (九)国庆假期期间不限制外省籍师生员工返乡,所在城市有高中低风险区的外省籍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返乡。师生员工出省应向所在单位(学校)履行相关报备手续。节后省外师生员工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闽,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乘坐直达航班或班次“点对点”返闽,不到高中风险区,返校途中有经过高中风险区的要向学校报备。学校对省外返校人员要排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十)节后省外返校师生员工,抵达我省后在机场、汽车站、 火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场站或高速服务区、高速口采样点自觉进行“落地检”,返校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四、关于旅游管理

  (十一)鼓励群众在省内周边游,在省内均处于常态化防控状态下,各景区景点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和扫码验码、定期清洁、通风消毒等措施。

  (十二)文旅部门要强化对旅行社组织的跨省旅游管理,要求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有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旗)旅游。发挥旅行社及本地导游作用,引导游客做好个人防护及落实必要核酸检测。

  (十三)根据国家方案要求,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要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游客,要引导就近采样。健全宾馆、酒店、景区与属地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和所属社区(村居)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报涉疫异常信息。

  五、关于交通管理

  (十四)国庆假期及前后,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十五)对省外入(返)闽人员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或出口处等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各地要通过“高速公路重点地区车辆预警系统”,接收外省入闽车辆信息,并在高速公路出口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省数字办要会同省大数据集团、交通检疫组进一步规范交通场站闸机使用,精准识别省内外旅客,提高常态化区域流动旅客无感通行效率;利用图像识别技术(OCR)开发国家通信行程卡信息识别小程序,自动甄别旅客是否去过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市,引导相关旅客落实个人健康申报和“落地检”,提高公共交通场站人工核验通道通行效率。

  (十六)各地要在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规范设置核酸采样点,引导外省车辆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检”,采样后对外省司机发放温馨提示卡,高速公路出口凭温馨提示卡直接通行,没有温馨提示卡的就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即采即走”;在人流量大的服务区要增派力量,做好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省交通运输厅、卫健委要加强督促指导。

  (十七)如省内出现本土疫情,疫情发生地要在严格落实国家区域协查信息通报及相关要求基础上,迅速制定防外溢相关措施、严防疫情外溢扩散。存在社区传播扩散风险时,要限制人员跨区域流动,非隔离和非管控人员在48 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间隔24 小时以上)方可离开疫情所在城市。未发生疫情的地市要加强与涉疫地区信息对接,强化区域协查,尽快排查涉疫风险人员,做到日推日清、不漏一人,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及我省第二版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做好涉疫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疫情扩散传播。

  (十八)各沿海市县要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出海、回港全过程闭环管理,出海渔民回港上岸即检核酸,并落实回港后3天2检等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要求。海洋渔业、海警、公安等涉海部门要加大常态化巡防力度,严厉打击海上偷私渡、非法交易等违法活动,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

  六、关于聚集性活动防控

  (十九)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从严审批相关聚集性活动。原则上10月31日前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关于做好重点场所扫码入场

  (二十)文旅、商务、卫健、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影院、酒吧、KTV 等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旅游景点,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包括门诊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机构扫码入场。要督促相关机构、场所科学在入场门口处合理设置和张贴机构码。

  八、关于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

  (二十一)各地要落实医疗物资战略储备和滚动轮替机制,强化隔离房间储备,做好方舱医院预设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业队伍备勤制度,保持防控队伍相对稳定,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快速、坚决、果断处置。

  (二十二)有发生过本土疫情的地区,要定期组织“回头看”, 对案例进行复盘研讨、定期“体检”,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省卫健委要适时组织复盘分析会,组织相关地市对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组织、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社区防控等工作进行交流分析,不断完善并强化防控体系。

  (二十三)没有发生过本土疫情的地区,要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培训,强化不同队伍的协作能力与处置能力,确保疫情处置 “不慌乱”。

  (二十四)各级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坚持内紧外松,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医疗救治、物资保供等应急准备。

  (二十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精准,严格落实“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

  本措施执行至2022年10月31日止。


  来源: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