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街片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岐安小学招生人数逐年增加,现有教室及功能室无法满足教学需求及,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校园内新建一栋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755,建筑密度20.2%,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13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76.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95.8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1年11月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街岐安小学总平调整及新建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1〕134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日。公示地点:上街岐安小学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