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街岐安小学总平面规划拟调整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05-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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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建设的上街岐安小学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077月经原闽侯建设局审查通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0.343,建筑密度8.87%,绿53.6%,总用地面积1334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83.2平方米。   

随着上街片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岐安小学招生人数逐年增加,现有教室及功能室无法满足教学需求及,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校园内新建一栋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755,建筑密度20.2%,绿30%,总用地面积13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76.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95.8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

以上调整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1年11月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街岐安小学总平调整及新建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1134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519日至2022年61日。公示地点:上街岐安小学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