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9年9月25日经我局审批通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7282.8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97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739.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2069.9平方米,容积率1.56,建筑密度51.11%,绿地率17.86%。
现建设单位因物流园区发展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即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具体调整详见附图):1.取消原规划的8#平台及坡道;2.将原6#、7#仓库调整为6#、7#储存型物流建筑,并重新规划其建筑设计方案;3.将原5#宿舍楼(已建)改造为5#分拣车间。建设单位同时向我局申请办理6#储存型物流建筑、7#储存型物流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调整后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7282.8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8358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046.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0791.8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787.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9922.44平方米,容积率1.45,建筑密度59.73%,绿地率18.29%,机动车停车位144辆,其中地上110辆,地下3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74辆,其中地上1174辆,地下0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示地点:华威菜多多物流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调整后5#分拣车间、6#储存型物流建筑、7#储存型物流建筑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