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至福清高速公路工程是由京台通道支线南通支线与京台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组成,包含仓山段、闽侯段、福清段。南通支线:起于三环路天水枢纽,设文山洲特大桥跨闽江至南通镇,终于建南枢纽(预留),建设里程为8.54公里。闽侯至平潭(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起点与南通支线顺接,经青口镇、福清市音西街道,终于阳下街道,建设里程26.80公里。全线长35.34公里。
该项目选址大部分位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第四点:实施规划选址综合论证。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并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整合现行的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事项为规划选址综合论证,防止重复论证和审查,论证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报材料。
2023年12月,双福高速公路(闽侯段)征地拆迁指挥部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闽侯段)项目选址进行论证,并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专家及各有关部门对选址论证成果进行评审。与会专家认为选址论证成果相对完整,选址方案基本可行,会议原则通过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闽侯段)选址论证方案。本次选址涉及闽侯县南通镇、青口镇、祥谦镇,总选址面积约180.89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选址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示地点: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如果对该论证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辅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件:拟选址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