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开发建设的闽侯县医院急救中心病房提升改造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
原闽侯县城乡规划局于2018年11月20日批复了闽侯县医院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971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8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50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75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824平方米,容积率1.64,建筑密度29.8%,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45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64辆。
现建设单位因闽侯县医院急救中心病房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需要,向我局申请对总平面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优化交通组织设计及停车布局;取消原拆除旧传染病楼建设停车场的计划,对传染病楼予以保留(即发热门诊);对门急诊病房综合楼进行改扩建、外立面提升等。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44026.1平方米,实用地面积39586.3平方米,容积率1.725,建筑密度25.73%,绿地率21.1%;总建筑面积76752.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305.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47.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305.0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447.9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87.2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8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93辆。
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平面功能布局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满足土地合同、规划条件、地块控规、省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公示地点:闽侯县医院急救中心病房提升改造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