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工业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督查及指导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02-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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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双防控”工作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县应急管理局自2月8日起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进行督查及指导。督察组一行对督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企业,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同乡镇及有关县直部门解决企业就复产复工反馈的困难问题。督察组一行在督查过程中强调:1.企业必须具备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产复工,对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的不允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允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允复产。2.已复产复工企业仍需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制定实施疫情防控应对方案;严格人员摸排、体温监测、隔离观察、宣传教育、场所消杀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