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2-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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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80%;死亡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80%;受伤1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90%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84.6%;死亡0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00%;受伤1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90%。 ;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1-1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20%;死亡59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16.9%;受伤74人,同比减少43人,下降36.8%;发生2起较大事故,同比持平。

  (一)按区域划分。1-11月份,台江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高新区同比“双下降”,晋安区同比“双上升”,其中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鼓楼区事故12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

  台江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3人;

  仓山区事故15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持平;

  晋安区事故14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1人;

  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增加1人;

  长乐区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2起、4人;

  福清市事故16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4起、1人;

  闽侯县事故9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6起、4人;

  连江县事故9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

  闽清县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5起、1人;

  罗源县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

  永泰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起、2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农林牧渔业同比“双上升”,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81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14.7%;死亡28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9.7%;受伤71人,同比减少28人,下降28.3%。

  农林牧渔业发生1起渔业生产事故,同比增加1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9人。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8.2%;死亡11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45%;受伤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1.3%。其中化工1起,死亡1人;轻工2起,死亡2人;冶金1起,死亡1人;建材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3起,死亡5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52.6%;死亡11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45%;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3起,死亡4人;建筑安装业4起,死亡5人。

  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11月份,累计成立检查组30710个,开展督导检查66894次,检查单位145144家次,督导问题41560个;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4210处,其中一般隐患84204处,已整改84035处,整改率99.80%;重大隐患6处,已整改6处,整改率100%;行政处罚8805次,责令停产整顿199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56家,关闭取缔12家,罚款10543.9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事故上升。晋安区、马尾区、连江县等县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连江县上升幅度较大。二是“三年行动”中部分县区隐患整改率偏低。台江区整改率仅91.65%,高新区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数,目前“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阶段,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各类隐患“动态清零”工作,确保隐患问题“一抓到底,见底清零”。三是自建房、群租屋消防安全存在风险。12月初,闽侯县、连江县连续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暴露出基层电动自行车、自建房、群租房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提醒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市安办消防安全专项督导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省消安委《全省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市消安委办《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的意见》有关要求,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是切实加强冬季安全防范工作。要密切关注冬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变化,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两客一危”、重型大货车、网约车、私家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强化对旗下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车辆的监管责任。工贸方面要紧盯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确保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生产。

三是尽快完成省安办今年以来来榕指导服务、驻守督导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针对57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整改时限,细化阶段任务,加快整治进度。同时,针对385处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要结合日常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