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闽侯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63号)要求,我县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加强整改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闽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0591-22986405
电子邮箱:fzmhdds@163.com
附件:《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