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闽侯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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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闽侯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闽侯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等规定,现将2023年闽侯县新任教师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

  1.签订就业协议对象:2023年闽侯县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选名单(详见《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选公示》及《关于2023年闽侯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拟递补聘用的公告》)。

  2.时间安排:8月3日、8月4日 

  8月3日上午8∶30安排68人(中学教师,含高中、初中、中职教师岗位)

  8月3日下午3∶30安排74人(小学教师,含平原区及山区岗位)

  8月4日上午8∶30安排100人(幼儿教师)

  3.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A栋三层(闽侯县教育局312室)

  4.签订就业协议时应随带黑色水笔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就业推荐表(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诚信证明(详见附件1)等原件送审。 

  5.签订就业协议原则上须本人到场,随行陪同人员与车辆不得进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请看附件2。

  二、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现场选择学校岗位,根据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凭身份证由本人自行一次性当场选定岗位并签字确认。选岗结果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可与家人预先熟悉相关学校并做好择校方案,未按规定时间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档案寄存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和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由我局派专人前往调档,寄存在其他地方的,须有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闽侯县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选岗后领取),自行前往办理调档手续,并于81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邮编:350199,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2061196)。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转至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前培训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所有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诚信证明

  2.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