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12-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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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01225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2020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年初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16.84亿元(县本级91.12亿元,高新区25.72亿元),增长0.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2.87亿元(县本级55.6亿元,高新区17.27亿元),减少0.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4.57亿元(县本级66.77亿元,高新区17.8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21.42亿元(县本级70亿元,高新区51.42亿元),增长21.4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20.32亿元(县本级69.13亿元,高新区51.19亿元),增长21.78%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24.02亿元(县本级70亿元,高新区54.02亿元),增长45.2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21.72亿元(县本级68.16亿元,高新区53.56亿元),增长44.9%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023亿元,支出0.023亿元。

二、2020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一)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21.36亿元(县本级95.74亿元,高新区25.62亿元),调4.52亿元(县本级调4.62亿元,高新区调0.1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3.87%(县本级5.07%,高新区-0.4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4.34%(县本级5%,高新区1.95%)。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76.07亿元(县本级59.24亿元,高新区16.83亿元),调3.21亿元(县本级调3.65亿元,高新区调0.4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4.41%(县本级6.56%,高新区-2.5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3.88%(县本级5%,高新区0.11%)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43.05亿元(县本级105亿元,高新区38.05亿元),调21.63亿元(县本级调35亿元,高新区调13.37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17.81%(县本级50%,高新区-26.5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48.14 %(县本级 101.1%,高新区-15.9 %)。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41.76亿元(县本级103.96亿元,高新区37.8亿元),调21.44亿元(县本级调34.83亿元,高新区调13.39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17.82%(县本级50%,高新区-26.1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41.85%(县本级90.05 %,高新区-16.45 %)。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0.015亿元,0.008亿元。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转贷收入5.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34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财力89.73亿元2020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县可动用财力预计89.73亿元(县本级71.93亿元,高新区17.8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84.57亿元(县本级66.77亿元,高新区17.8亿元5.16亿元(县本级5.1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

全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43.05亿元,动用上年结余13.5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14.8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2亿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170.19亿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170.19元(县本级119.04亿元,高新区51.15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24.02亿元(县本级70亿元,高新区54.02亿元46.17元(县本级49.04亿元,高新区-2.87亿元)。

四、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19.69亿元(县本级14.57亿元,高新区5.12亿元)。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19.19亿元(县本级14.07亿元,高新区5.12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23亿元(县本级71.43亿元,高新区17.8亿元),调4.66亿元(县本级4.66元),结余0.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57.85亿元(县本级24.55亿元,高新区33.3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104.01亿元(闽侯县73.59亿元,高新区30.42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170.19亿元(县本级119.04亿元,高新区51.15亿元),调46.17亿元(县本级49.04亿元,高新区-2.87亿元)。

五、2020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闽侯县已申领到位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和特别国债资金2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81亿元,专项债券12.54亿元,再融资债券1.90亿元,特别国债2.31亿元。截止11月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55.89亿元(其中闽侯县45.21亿元,高新区10.68亿元)。2020年债券资金和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8128亿元,用于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县级承担1.5028亿元、县交通局闽侯二桥2.31亿元(乡村振兴项目)。

(二)外债转贷限额0.0119亿元用于指定的世界银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项目”。

(三)新增专项债券12.54亿元,其中:(1)闽侯县本级8.04亿元,用于县医院新病房大楼0.7亿元、青口投资区园区基础设施2亿元、幼儿园工程包0.35亿元、福州至厦门铁路客运专线(闽侯段)1.19亿元、鸿尾乡工艺品产业园2亿元、白沙镇海丝时尚居艺小镇道路工程(一期)0.8亿元、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0.3亿元、闽侯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0.7亿元。(2)高新区4.5亿元,用于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亿元、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2.5亿元。高新区举借的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及相关发行费用由高新区财政承担。

(四)再融资一般债券1.901亿元,用于偿还2020年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五)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101亿元,用于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闽侯段)1.92亿元、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闽侯段)0.390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专此报告

附:12020年分部门分税种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0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3、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