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建设的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校内。根据福州大学《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13)第00011号),福州大学总用地面积1592920.2㎡(合159.29公顷)。原福州大学新校区教学区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8年2月经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18〕29号),其中教学区用地面积1379941.19㎡(合137.99公顷),科技交流中心用地面积15703.01㎡(合1.57公顷),科技园用地面积197276㎡(合19.73公顷)。
原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6年6月经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16〕77号),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77543.18㎡(合17.75公顷)。容积率0.914,建筑密度18.9%,绿地率36%。总建筑面积176211.88㎡,计容建筑面积162310.7㎡,不计容建筑面积13901.18㎡,建筑占地面积33552.8㎡,机动车停车位96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392辆。
因建设需要,为优化方案,福州大学向我局申请调整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用地调整:该校申请在《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13)第00011号)范围内,重新调整福州大学用地分区,将原属教学区用地中南门西侧空地,原科技交流中心用地及本项目东南侧三角形用地(现状为市政绿地)并入科技园用地;调整后教学区项目用地面积1338244.73㎡(合133.8公顷),科技园项目用地面积254675.47㎡(合25.5公顷)。
二、新增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在校南门西侧新建研发楼,层数10层,最高建筑高度52米;
2、在校南门西侧新建研发楼(二期),层数10层,最高建筑高度49.9米;
三、原有规划建筑的调整:
1、位于东南电视台南侧、旗山大道西侧的科技园9#楼:原“科研楼”更改为“金源泉绿色科技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单体建筑轮廓微调。
2、位于东南电视台南侧、旗山大道西侧的科技园10#楼:原“科研楼”更改为“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中心”,单体建筑轮廓微调。
3、位于东南电视台南侧、阳光科技大厦北侧的科技园12#楼:原有的大楼离山体较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将大楼往东侧平移约6米,同时建筑轮廓也有一定的变动。
4、科技园区主入口(位于旗山大道)景观深化设计后与原有规划图纸相比有一定微调,具体位置不变。
四、原科技交流中心地块:该地块用地纳入科技园用地,作为科技园三期建设用地。
五、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未作调整。
该调整方案于2019年9月4日经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19〕99号)。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254675.47㎡(合25.5公顷),容积率0.791,建筑密度14.7%,绿地率42.3%。总建筑面积221039.88㎡,计容建筑面积201528.7㎡,不计容建筑面积19511.18㎡,建筑占地面积37559.6㎡,机动车停车位11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932辆。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调整方案通过“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 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