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008 文号 侯自然综〔2021〕14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1-12
标题 关于“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渠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选址于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我局于2019年8月批复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侯自然〔 2019 〕 408号)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实际用地面积38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282.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6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88.96平方米,建筑密度17% ,容积率2.3 ,绿地率35.7% 。绿地总面积15316.1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47辆(地上247辆,地下1000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2119辆。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具体详见附图) :调整总平面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减少3 #楼东侧停车位32辆.
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008
文号 侯自然综〔2021〕14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1-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内容概述 福州渠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选址于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我局于2019年8月批复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侯自然〔 2019 〕 408号)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实际用地面积38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282.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6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88.96平方米,建筑密度17% ,容积率2.3 ,绿地率35.7% 。绿地总面积15316.1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47辆(地上247辆,地下1000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2119辆。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具体详见附图) :调整总平面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减少3 #楼东侧停车位32辆.

关于“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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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渠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选址于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局于20198月批复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侯自然2019408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实际用地面积38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282.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6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88.96平方米建筑密度17%,容积率2.3,绿地率35.7%,绿地总面积15316.1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47(地上247辆,地下10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19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具体详见附图):

1、调整总平面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减少3#楼东侧停车位32辆;减少5#楼南侧停车位1辆;减少6#楼东侧停车位1辆,南侧停车位12辆;减少7#楼西南侧停车位1辆;减少9#楼南侧及西侧停车位27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247辆变更为173辆。

2、在原1#楼、2#楼沿街商业靠源江路局部扩大非机动车停车场,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73辆;原9#楼地面增加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481辆;原3#楼、变配电房2#楼地面非动车停车区域局部变更为绿地,减少非机动停车位554辆。

3、在3#楼东面扩建二期地下室,扩建地下室建筑面积1422.8平方米,设置74个机械停车位,并增加两个地下室出入口。

4、原燃气调压站设施安装用地设置在4#楼东北侧,现变更至4#楼东南侧地面。

5、东南侧人行入口进入小区通道由4米变更为5米。

6、其余变更详见图纸。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30705.75平方米增加142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643平方米(不变),建筑占地面积7288.96平方米(不变),建筑密度17%(不变),容积率2.3(不变),绿地率35%,绿地面积15012.6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47(地上173辆,一期地下车位1000辆,二期地下停车位7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19(不变)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113日至2021121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美岐红星商住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地下室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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