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03-2500-2022-00006 | 文号 | 侯工信〔2022〕44号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4 |
标题 | 闽侯县工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榕工信〔 2022 〕 44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县范围内.由于疫情原因,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二、申报企业必须先通过"福企网"申请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向我县工信局报送申报材料。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传统轻工产品(含食品、工艺品、竹木制品等) 、传统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不属于本次认定的先进制造业范畴。相关企业、局领导、存档。 |
索 引 号 | FZ08103-2500-2022-00006 | ||
文号 | 侯工信〔2022〕44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3-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工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榕工信〔 2022 〕 44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县范围内.由于疫情原因,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二、申报企业必须先通过"福企网"申请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向我县工信局报送申报材料。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传统轻工产品(含食品、工艺品、竹木制品等) 、传统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不属于本次认定的先进制造业范畴。相关企业、局领导、存档。 |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榕工信〔2022〕44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县范围内,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 ,按属地原则向闽侯县工信局申报。县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是否涉黑由县工信局汇总上报后由市工信局统一向市公安局核查。由于疫情原因,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二、申报企业必须先通过"福企网"申请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向我县工信局报送申报材料。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限制条件"规定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没有实物产品支撑的纯软件企业也不予推荐;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传统轻工产品(含食品、工艺品、竹木制品等)、传统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不属于本次认定的先进制造业范畴。
三、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 一式4份, 其中市局2份、县工信、县财政各1份), 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装订成册后再加盖骑缝章。并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4份)上报县工信局运行科。电子文档集中汇总上报县工信局运行科。(仅提交申报企业汇总表、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的电子版,企业的其他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刘佳怡, 联系电话:62090818,电子邮箱:153460727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榕工信〔2022〕44号)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4日
抄送:各相关企业、局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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