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17:27 | 来源:闽侯县

  本报告由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以及《闽侯县政府办公室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982359,传真:220723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侯政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效能。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动态要闻、政策解读等信息更新管理,着力解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互动回应不够主动、政务系统不够实用等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进了与公众的交流,促进了文化体育旅游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闽侯乡音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解读、宣传科技文化体育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同时,通过举办公共文体活动,向社会发放公共文化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等材料,使公众加深理解新的政策,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

  4、对公共文化体育类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同时单位公告栏、微信公众号、LED屏上辅助公开公示。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监督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预审查制度,对我局形成的文件,进行预先审查,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对拟公开的信息经保密审查后,才对外公开;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闽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文体旅游信息的新动态。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现场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安全生产信息4条,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条。本年度我局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均已及时答复。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密审查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重视信息公开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0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63024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基本上能够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要求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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