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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闽宁劳务协作社会力量补助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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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闽宁劳务协作社会力量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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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宁劳务协作社会力量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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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9号)文件精神,宁夏锦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向我县企业引进的员工中12名脱贫户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有连续养老、工伤或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且已领取当期跨省就业奖补。(人员名单见附件)。可按每人4000元标准给予宁夏锦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补助,拟补助金额共计48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62091913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投递: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350100)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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